我自己也养猫,但为什么反对所谓的“动物保护法”?
前几天,我只是更新了一个讲“流浪猫危害”的视频,结果一堆人说人类才最该灭绝。这事情就很不对劲!当猫权、狗权超越人权,这些极端动保人士,真的是在争取动物的福祉吗?
当专业保护工作者用生命守护生态平衡,而极端动保人士则用情绪绑架公共利益,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: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已相对健全,极端动保人士推动的其实是猫狗特殊法,不仅违背法治精神,更将消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。

一、专业守护:用科学诠释动物保护
在云南西双版纳,亚洲象监测预警系统的研发团队连续7年徒步12万公里,通过无人机追踪、红外相机监测,成功将人象冲突导致的农作物损失降低67%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巡护员,7年累计巡护9000公里,清理猎套500余个,救助野生动物50余只,监测到东北虎活动100余次。这些专业工作者的行动,正是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“保护优先、规范利用、严格监管”原则的生动实践。他们不仅保护濒危物种,更通过生态修复让300多种伴生物种重获生机,这种系统性保护远超极端人士“只爱猫狗”的狭隘视野。

二、双标狂欢:被流量异化的爱心暴政
极端动保人士的“爱心”永远只停留在猫狗身上。他们为昆明动物园的流浪猫发起千万级筹款,却对重庆小学生被恶犬咬死视而不见。这种“只爱宠物不爱众生”的畸形爱心,本质是将猫狗异化为身份符号的阶层优越感:吃进口猫粮的精致白领永远不会理解,为什么云南烟农会因象群破坏农田陷入贫困。
三、文明根基:警惕物种特权对法治的侵蚀
我国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明确将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写入立法目的,要求所有保护措施,必须兼顾生态安全与人类利益。反观某些组织,300万善款被用于包装“生命接力”,却对大熊猫科研专家的网络暴力视而不见:2024年,成都大熊猫基地专家侯蓉,因“电击取精”谣言被恶意攻击,极端组织甚至邮寄虚假举报信干扰科研,这种以爱之名的利益算计,比任何暴力都更具腐蚀性。

结语:
当专业巡护员在零下30℃的林海中追踪东北虎足迹,当科研团队用基因技术拯救朱鹮种群,我们看到的是文明社会对生命共同体的深刻认知。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体系,已形成“预防 – 保护 – 救助 – 监管”的完整闭环,盲目推动猫狗特殊立法,不仅是对专业保护工作的否定,更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。正如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强调的“保护优先、规范利用”原则,唯有让科学与专业主导保护事业,才能避免善良被滥用,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生命 —— 无论是亚洲象、东北虎,还是普通民众 —— 都能在阳光下获得应有的尊重。